2021年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1年02月23日讯: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在覃塘管理部工作)。
专业要求:会计与审计类或经济学类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起至2021年3月1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前往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5室(贵港市中山路北延段43号),联系电话:0775-4555165。
(2)网上报名:应聘者持须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要有免冠彩色照片,发送至邮箱:gjjglzx@163.com。
(二)面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报名条件、面试结果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试用期间,工资标准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执行,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月工资待遇按照我中心编外人员工资执行。
本公告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455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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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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