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海宁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所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22 10:28:00在线客服:

  2021年02月22日讯:海宁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所是经市民政局批准、由共青团海宁市委主管的4A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委托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及青少年服务项目。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年工作事务岗

  二、用工单位

  海宁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所

  三、工作地点

  海宁市区

  四、岗位职责

  开展青年文体、拓展、志愿服务等项目工作,其它相关工作。

  五、应聘条件

  1.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

  2.具有海宁市户籍(以2021年2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热爱青年及青少年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4.此报名需要上传无犯罪承诺书,详见附件1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宜从事青年及青少年工作的。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下午16:30

  2.联系电话:87289093/15968361996(微信同步)

  3.笔试和面试时间及流程另行通知(笔试时请携带学历证明、户籍证明、各类获奖或荣誉证书原件等材料)。

  (二)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显示已初审待复审,即报名成功)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报名受理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方可获得进行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为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重点测试报考人员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7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七、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并列第一,则面试成绩高分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由海宁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所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体检:考察合格,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海宁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所决定是否递补进行再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海宁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所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需经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待遇按海宁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所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双方继续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初聘期限为一年。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朱老师

  0573-87223221、13600566466

  点击下载>>>

  无犯罪承诺书.docx

  海宁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所

  2021年2月1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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