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祁连县生态环境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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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2月08日讯: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扎实实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加大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力度,奋力推进“美丽祁连、幸福祁连”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祁连县生态环境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招聘范围
(一)招聘人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临时工作人员4名(不占编制),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此次招聘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限祁连户籍。
二、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环保事业。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5.失信被执行人;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资格条件。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2月5日至2月9日。在县电视台和祁连发布、走近祁连、祁连就业等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报名地点、时间及方式。
1、报名地点:县生态环境局三楼行政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号
3、联系电话:0970-8675172
4、报名相关要求。(1)报考人员须填写《祁连县公开招聘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连同本人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或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扫描后打印成纸质版(注意:以上5项材料必须完整提供,招考单位无提醒补齐义务,未完整提供,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2)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考试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的年龄、学历和携带的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报名者的简历必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考核测评。
1、考核测评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测评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测评内容。考核测评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评方式为现场答辩、综合素质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核测评顺序为首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评,后进行综合素质测评。考核人员抽签确定测评先后顺序。
4、成绩公布及测算。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30%。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政审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对初次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派出所填写《祁连县公开招聘生态环境临时工作人员岗位政审表》,并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对经考试、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电视台和祁连发布、走近祁连、祁连就业等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聘用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依法统一办理入职录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根据实际情况对新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和具体工作岗位进行统筹调剂,招录人员须服从分配。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4、若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故造成岗位缺额,缺额岗位应按考录合格人员中通过体检、政审并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招聘人员身份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一律为生态环境局临时聘用人员,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审核备案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办理自主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届满且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正式聘用后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章《工资》中的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内容,由岗位工资、学历工资、绩效及工龄奖励工资、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四部分组成。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信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证明);
(二)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携带考前一天纸质版“信康码”。建议考生前1日将24小时有效的防疫信康码信息(绿码)打印,确保可快速进入考点。
(三)请考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工作。一切正常的考生要及时进入考场待考,以免耽误考试。
(四)请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1只,科学佩戴口罩。
(五)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赴考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范,最好采用步行、私家车等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做到勤洗手和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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