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宁波余姚市招聘有关基层文艺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4 15:37:10在线客服:

  2021年02月04日讯:为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充实基层文艺专业队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基层文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应聘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要求;

  (三)身体健康;

  (四)事业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现役军人、现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含在读专升本、在读研究生)不能报考;在相应人事考试中因违纪违规,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9日。

  2、报名邮箱:ybzx62705700@163.com(姚保中心岗位)

  qsng62705700@163.com(青少年宫岗位)

  3、报名资料:(均须将电子稿上传到指定邮箱)

  ①《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1)的扫描件及电子文档;

  ②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近期2寸免冠电子照片;

  ③学历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的扫描件;

  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进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确认

  考试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1)、《考生健康申报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学历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除“姚剧女演员”岗位外),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在余姚人才网(www.yyrc.com)予以公布。

  (三)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方法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指标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先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以1:1(体检对象考试成绩相同时,增加该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首次体检对象)的比例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相应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相关录用考察办法执行。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可在相应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考察还需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

  (六)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权限批准(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的相关手续)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反映的问题在30天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之后因故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如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

  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经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要求及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等均包括以上层次。

  (三)年龄、工作时间、职称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2月1日。常住户口所在地以2021年2月1日为准。

  (四)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该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我市人社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人力社保部门无关。

  (七)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均将在余姚人才网公布,请随时关注。

  (八)招聘期间的防疫举措以届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本公告由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市姚保中心:0574-62634710;市青少年宫:0574-62661899

  市人社局:0574-62705700;监督电话:0574-89282369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点击下载>>>

  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条件.doc

  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docx

  考生健康申报表.doc

  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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