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池州石台县面向全县优秀扶贫专干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1年01月23日讯:2021年石台县乡镇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面向全县优秀扶贫专干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定向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石台县面向全县在岗优秀扶贫专干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并于2021年1月22日起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hitai.gov.cn/)、石台先锋网(http://www.stxfw.gov.cn)等网站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高中(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全县连续任现职3年以上(计算开始时间以与乡镇首次签订扶贫专干聘用协议的时间为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在脱贫攻坚一线表现优秀的在岗村级扶贫专干。上述对象包括与乡镇签订扶贫专干聘用协议的、在乡镇工作的扶贫专干,不含有关单位选派的驻村扶贫专干;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25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大道就业和社保大楼三楼)。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经所在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名,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扶贫专干聘用协议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由考生凭身份证于1月29日上午到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大道就业和社保大楼三楼)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相应核减岗位计划数。
(二)考试
采取“《综合知识》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
《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
2021年1月31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石台县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总成绩:考生笔试总成绩即为《综合知识》成绩。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1.2×50%+面试成绩×50%,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以上办法,如仍有同分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石台先锋网公示7天。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所在乡镇事业单位有空编的,原则上安排在本乡镇;所在乡镇没有空编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剂分配。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流出本乡镇。聘用后原则上在原任职村继续工作1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石台先锋网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扶贫开发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四)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佩戴口罩(自备)、提供“安康码”,做到讲究卫生、遵守纪律、文明出行,保持间隔距离。
政策咨询电话:
0566-6027051(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
0566-2595335(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6020287(石台县扶贫开发局)
监督电话:0566-6024948(县纪委监察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
石台县面向全县优秀扶贫专干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石台县委组织部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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