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兴海宁市儿童福利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17:34:18在线客服:

  2021年01月08日讯:海宁市儿童福利院为海宁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育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保育员岗位其他要求:海宁市户籍,18—48周岁,女,初中及以上学历,有保育等相关专业证书者优先,能适应夜班。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01月15日至2021年0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海宁市儿童福利院(海宁市硖石街道康乐路272号)。

  4、咨询电话:0573-87631533。

  四、招聘办法

  (一)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填写《海宁市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可网上自行下载填写,报名时与相关证件复件一并提交)。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总分50分,内容为相关业务知识等,技能测试总分为50分,以岗位实操技能为主。根据面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相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网站(http://www.haining.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输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报考人员在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民政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573-87287353

  点击下载>>>

  海宁市儿童福利院招聘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报名表.doc

  海宁市民政局

  2021年1月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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