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三亚市人民医院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长期有效)
2021年01月05日讯:三亚市人民医院是三亚市政府属下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创建于1948年,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医院;1995年11月评为“二甲”医院;2010年5月升级为三级综合医院;2012年10月通过新国标“三甲”初审;2012年12月被海南省卫生厅批准为海南省南部区域医疗中心;2016年2月成为海南省首家通过新国标评审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引进的徐建国院士工作站(病原微生物)被省科技厅评定为“2019年海南省院士创新平台”;是海南省工信厅授予首批5G试点建设单位之一;2020年11月通过国家卫健委“高级卒中中心”“胸痛中心”认证评审。
为加强临床专业人才梯队建设,满足医院专科发展需求,拟长期招聘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2021年度三亚市人民医院长期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医疗服
务能力;优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齐专业技术岗位缺口;实现医院人力资源科学配置。
二、招聘范围、岗位及待遇
1、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非编制人员;
3、享受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资质、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见《三亚市人民医院长期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邮箱投递的形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0898-88021020。
报名邮箱:sysrmyyrsk@126.com,报名备注:姓名+岗位+长期招聘(如:张三+妇产科+长期招聘)。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结束。
3.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或学历证明);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1cx/1scx.jsp)打印的学历
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扫描,有二维码标识;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4)《三亚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表2);
(5)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电子版),要求素颜、无修图;
(6)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
(7)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该条款视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决定权在用人单位)。
4.特别提示
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人事科协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不限名额。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统一安排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核
1.本次招聘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2.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予进入考察。
(五)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或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资格复审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七)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三亚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医院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三亚市人民医院聘用通知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五、招聘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面试考核方案、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咨询电话:0898-88021020(林老师)
监督电话:0898-88021199
该公告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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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医院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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