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0年12月29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银川市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院部分岗位对紧缺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重点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现将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16人)
具体范围、条件等详见《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2020年自主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9.宁夏定向培养生、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10.现役军人;
1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原则上不列入自主公开招聘范围;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和网络报名。考生需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c1yy.com/)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自主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1)(考生填报必须电脑填写,打印正反面),填写复审表并将报名表、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s1y_rensk@163.com;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在读学历、学位证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
现场报名地点: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综合办公楼五楼5025办公室(须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8时至2021年1月8日18时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核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予答复。在组织面试(考核)前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3.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与往届毕业生一同纳入面试,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再进行后续招聘程序。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前。
4.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的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核后填写《自主公开招聘紧缺高层次人才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各留存一份。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c1yy.com/)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或考核(考察)。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招聘,其他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
2.考核(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3.考核(考察)及面试时间:我院将通过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c1yy.com/)、发布面试公告,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试资格应聘者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对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技能测试、实际操作等形式面试的明确告知应聘者,同时做好通知记录。
4.面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应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通过增加笔试的方式进一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的测评范围、测评形式提前公布并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我院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5.按照考核(考察)或面试成绩由高到底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考察(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考察工作由我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c1yy.com/)上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取消招聘资格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二)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薪资待遇
按照《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
(一)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报名网站公开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公告为准。
(二)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各招聘岗位具体面试或考核(考察)、体检、考察的时间、方式及要求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公开招聘要求制定并发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并及时联系查询。
(六)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杨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951-6192142
举报电话:0951-619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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