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12月25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计划组织实施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2月23日至2002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指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晋中辖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6.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能报考;
8.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后,2020年12月23日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及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xj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1)应届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8:00--18:00)
(2)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日--2021年1月3日(8:00--18:00)
2.报名地点:晋中市卫生学校(榆次区迎宾西街369号)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应聘者《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相关证件和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6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3)《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公告附件下载,个人内容须打印,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
(4)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签订《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考试费用: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向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报名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5.其他事项: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名额将转入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将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发布补充公告。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须接受体温检测,提供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彩色打印在A4纸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须提供本人7天内核酸检测报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测试》两部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职业道德及时事政治等;《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基础知识等。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月5日至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持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到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0号)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同自动放弃考试。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考生笔试成绩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公布。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签订《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面试的具体组织、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由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进行公告和电话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sxjz.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将本单位拟聘报告报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后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单位。
政策咨询:0354-3360816
监督电话:0354-336088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晋中市第四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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