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20年12月24日讯:为进一步做好高新区市政维修和园林管养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务派遣人员。为保证工作顺利推进,简化程序进行招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采取实操面试的方式,实行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择优聘用,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肖力诚 高新区城市管理处主任
副组长:吴清华高新区城市管理处副主任
成员: 马 辉 高新区城市管理处综合办负责人
曾玉筑高新区城市管理处市政园林大队负责人
张志泉高新区城管处环卫综合服务大队负责人
陈河东高新区城市管理处执法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城市管理处综合办公室,负责落实招聘日常工作,马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858-6663554。
三、招聘名额、岗位和工资待遇标准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泥水工1名,绿化养护工1名,特种作业车辆驾驶员1名,共计3人,详见《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四、招考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5.曾参加过非法组织的人员。
6.曾参加过非法上访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一楼106办公室,咨询电话:0858-6663554)。
3.报名事宜: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根据本公告,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用A4纸双面打印后,在“报名人员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式2份;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2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背面写姓名,报名时一并提交);
(4)《公告》规定的其他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用人单位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
本人不在六盘水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及委托书和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提供所需材料原件。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
1.户籍所在县(区)信访部门出具的无非法上访记录证明材料;
2.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无参加过违法组织记录书面证明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交现工作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情况书面证明材料。
6.领取《面试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0年12月25日下午14:00至17:00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原件自行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取实操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进行实操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实操面试(满分为100分)考官现场对考生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取平均分即为考生实操面试最终得分,实操面试成绩当场反馈考生本人。
(三)最终成绩计算
实操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最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相关工作经验时间长者优先录用。
(四)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表》,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最终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相关情况,经核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
成绩公示无异议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递补。体检费用210元/人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试用和聘用审批
凡体检合格试用的人员,均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均按照合同制管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及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签。聘用期间违反用人单位相关规定的提前终止合同。
六、用工单位及方式
用工单位:六盘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处;
用工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劳务派遣。
最终获取聘用资格的人员,与贵州三赢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标准按照贵州三赢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相关公告和信息将及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如存在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应当主动要求回避。
(三)对选聘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的予以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
2.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在结构化面试、实操面试过程中作弊的;
3.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结构化面试、实操面试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泄露面试题目的;
5.违反有关规定,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的。
(四)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坚决予以清退。
(五)监督举报电话:
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858-6665132;
高新区组织人事部:0858-6634171。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面试题目范围和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七)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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