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8 08:20:37在线客服:

  2020年12月18日讯: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15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与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本人或配偶具有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户籍(含托管区)。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2月24日之前)、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4日之后)。

  8.具有与报名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9.放宽条件:

  (1)经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招录的区公办学校在岗的人事代理教师学历为大专及以上,不限专业和户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24日)。以上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2月24日),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适当放宽。

  (2)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10.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考生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类”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核。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11.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24日。

  12.招聘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需具有学历底限层次及以上的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13.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截止到报名时,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也应当回避。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按照《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的条件和岗位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的笔试、面试环节委托第三方组织

  (二)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表提交后报考志愿不能更改。

  2.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填写《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贴好照片。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地户口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页)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如已经通过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查询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NTCE)”)等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所学专业课程相关材料原件、翻译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4)3张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裁剪好后每张背面标注姓名)。

  (5)唐山海港开发区人事代理人员在职证明信一份。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二代)。

  5.报名公告在以下网站公布:

  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

  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

  唐山海港人才网http://tsrcw.com/xqwz/3/index.aspx

  6.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至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7.报名和取准考证地点:海港开发区文化中心二楼(北门进)小放映厅。

  (三)开考比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公开招聘的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公开招聘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学段分卷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高中教师岗位笔试为相关学科教学内容。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机构。

  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查看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

  笔试时间:2021年1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海港二中。

  2.参加招聘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公开招聘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本次招聘采取试讲的形式。

  试讲限时10分钟,备课20分钟。试讲采用唐山海港开发区幼儿园、中小学阶段使用的现行课本。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21年1月9日。报到时间为上午7:30-8:00,超时视为放弃。

  面试地点:海港二中。

  (五)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1.烈士子女或配偶。

  2.学历(学位)较高者。

  3.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4.曾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公示,根据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七)递补原则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聘用

  市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要求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笔试、面试成绩,录取人员名单等招考的有关信息在唐山海港人才网进行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3.如在招聘期间有其他消息需要公布,随时在唐山海港人才网发布。

  4.咨询时间:报名及考试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电话2942791。

  五、考点防疫

  (一)储备疫情防控物资。根据考试人数及考场数量配备足够的测温枪、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可灭病毒的消毒湿巾、75%酒精棉球或棉片、含氯消毒剂、干手纸。

  (二)开展环境预防消毒。考试前对考场进行全面的环境清理和预防性消毒,重点包括考场、洗手间、垃圾站、楼梯等,洗手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三)考场地面清洁消毒。考试区域安排专人负责清洁、消毒。使用含有效500mg/L的消毒剂(“84”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对通道、楼梯、卫生间等地面、墙面进行喷雾消毒,使用使用含有效500mg/L的消毒剂(“84”消毒剂)进行喷雾,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每个考场最多设置30个座位,座位间隔1米以上。

  (五)各考点设置进出考场专用通道。

  (六)考点内设置专用的临时疫情防控站、医疗救助站。

  (七)成立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0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书田为组长,区人社局(含卫健、教育)、财政局、公安分局、疾控中心为成员单位,负责考试期间的防控制度落实、物资管理、疫情处置等工作。

  附件:

  1、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考生防疫须知.doc

  3、疫情防控行程卡.doc

  4、2020年唐山海港开发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5、唐山海港开发区人事代理人员在职证明信.doc

  6、报名表.xls

  2020年12月17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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