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海市海城区“绿色通道” 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2020年12月17日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和中共北海市海城区委员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海城英才”计划的意见》等精神,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海城区面向“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各省重点师范院校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100名,并计划组织网络(本地)招聘和赴相关省重点师范院校进行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安排
(一)网络(本地)招聘
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6月30日网络报名,报名邮箱
hcjyrsg406@126.com;本地报名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406室。
(二)广西师范大学
1.2020年12月17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就业指导中心三楼举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专场。
2.2020年12月18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前广场参加“广西师范大学2021届毕业生综合类双选会”。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北海市海城区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招聘教师岗位100个(根
据招聘实际情况,招聘单位和岗位计划可适当调整)。
小学岗位:语文教师岗位30个、数学教师岗位20个、美术
教师岗位3个、音乐教师岗位5个、体育教师岗位7个、英语教师岗位4个、舞蹈教师岗位5个、信息技术教师岗位6个、科学教师岗位2个、心理咨询教师岗位3个。
幼儿园岗位:幼儿教师岗位9个、舞蹈教师岗位4个、体育教师岗位2个。
三、招聘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五)“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条件。
(三)具有相应资格要求。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报名应聘,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8、2019年)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近5年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除外)和在职在编教师。按招聘岗位资格要求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中旬在北海市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及各相关师范院校及高校媒体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并提前通过各院校就业处广泛发动宣传。
(二)招聘宣讲
到招聘院校现场宣讲,介绍北海海城区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报名面谈
1.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接受现场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北海市海城区招聘教育领域优秀人才报名表》并提交,收集应聘人员材料、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网络(本地)报名:应聘者下载《北海市海城区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3),将报名表、简历等相关证明(往届生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于2021年6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hcjyrsg406@126.com或邮寄、直送至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人事股。经审核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笔试人选。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不需参加笔试;“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除公费师范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面试成绩合格后再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如商谈后拟聘用人员提出放弃聘用,则按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与应聘者商谈。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工作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聘用条件的方可按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考察、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公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六、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区域内流动。跨区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海城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可享受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师范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5年发放。
5.“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对于以编内引进来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每人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发放(按月平均发放)。
7.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名、优、特”在职优秀教师在有空编情况下可办理入编手续。
8.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周转住房(其中“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公租房)。
9.按规定享受绩效工资增量、物业补贴、伙食补贴等。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如出现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不能参加应聘,应聘过程中,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八、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劳老师139779227800779-2039476谭老师13197792468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北海市海城区贵州路52号)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hcjyrsg406@126.com
邮编:536000
1.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
2.北海市海城区2021年度“绿色通道”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计划表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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