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汕头市水务局下属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2020年12月12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汕头市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拟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3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承担编制市行政区域内韩江、榕江、练江流域的综合规划工作,协助协调流域跨区水事关系;承担下埔、梅溪、海门湾、练江等桥闸建设管理和维修养护等工作;承担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相关区开展韩江、榕江、练江及汕头大围河道堤防建设管理工作等。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人才发〔2020〕1号)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四、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需将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stswrsk@126.com。
2.报名时间:从发布招聘公告开始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12月12日(周六)、13日(周日)正常接受咨询。
3.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并由本人签名扫描后报送;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应聘的书面证明材料。
4.资格审核:由汕头市水务局组织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招聘方式
1.招聘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汕头市水务局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采用问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利专业能力和岗位匹配情况。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资格复审。面试前,汕头市水务局须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6.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汕头市水务局负责。
(四)成绩公布
在面试结束时,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市水务局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水务局官网发布,同时在用人单位张榜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目前执行的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市水务局官网发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水务局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拟聘人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水务局官网及用人单位发布(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七、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水务局人事科(0754-88545006)
监督部门:汕头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754-88135827)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88179804)
点击下载>>>
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汕头市河道堤防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x
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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