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北碚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街(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12月12日讯: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北碚区内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单位为街(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名额共2名。招聘岗位中,综合管理1为村干部报考职位,综合管理2为社区干部报考职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资格条件:截至2020年12月13日,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或连续任村(社区)“两委”委员(未在村社区从事专职工作的除外)满6年。北碚区行政区域内村(社区)交流任职的村(社区)干部,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但只能报考现任职务对应的岗位类别。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年限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4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9:00—12:00、14:00—18:00
2.报名地点: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7室(北碚区云华路168号)
3.报名要求: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向所在街(镇)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各街(镇)党(工)委要严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并由主要领导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由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现场审核报考人员任职情况及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资格查审合格者,当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5.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每科分值为100分。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于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eibei.gov.cn)公布。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本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按照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自愿放弃面试的,其缺额由报考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因弃权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本岗位参考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及时间、地点通过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eibei.gov.cn)公布。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2:1的)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北碚区委组织部会同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重庆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试行)》(渝人社发〔2009〕168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考察结果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察对象个人获得区委、区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方能享受对应加分,考察对象在村任职期间,个人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的一次加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一次加3分,获得区县党委、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表彰的一次加2分,获奖情况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同一项工作按最高层次的获奖加分,不重复计算。个人获奖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在量化考察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并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进入体检。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25%+管理基础知识成绩×25%+面试成绩×40%+考察得分×1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考察得分、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体检由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考察、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该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上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原则办理。拟聘人员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察、体检等有关事宜,在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站(www.beibei.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碚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公示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岗位等级根据招聘单位岗位空缺情况予以聘任,相应岗位无空缺的,逐级低聘。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从优秀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安排在原服务的街(镇)下属事业单位,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确定。所有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北碚区最低服务满5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北碚区委组织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电话咨询(北碚区委组织部:68864810;北碚区人力社保局:6828508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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