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12:20:24在线客服:

  2020年12月11日讯:为加强北京市大兴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21届毕业生,采取招聘会的形式,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聘计划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4家医疗卫生单位,拟招聘医疗卫生工作人员70人。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2021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同时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和招聘岗位条件。

  3.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能够正常参加2021年度就业派遣的应届毕业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13:30—17:00。

  12月21日-22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专业考核,并收取聘用人员相关材料。

  2.招聘地点: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双选会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国防科技园1号楼一层)。

  五、招聘形式

  1.由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招聘会。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考核采取面谈与专业考核相结合方式,由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进行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同时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材料。组织开展专业考核,专业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专业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收取材料

  就业推荐表原件(盖章);成绩单原件(盖校级公章);三方协议;身份证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个人简历。

  七、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规定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考核、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对于受聘的毕业生在报考岗位服务期不少于8年。

  4.视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黎老师,010-60281459

  点击下载>>>

  2021年北京市地区高等医学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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