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0年12月10日讯:杭州市教育局所属杭州高级中学等17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职工79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参加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教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2)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在杭州市区任教的教师。
2.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1届毕业生及2020届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毕业研究生;(2)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3)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具有留杭资格的毕业生;(4)杭州市生源毕业生;(5)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另,2018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3.社会人员,指具有杭州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实习指导教师学历放宽至大专)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实验员岗位招聘对象为以下二类人员:(1)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同上);(2)社会人员,指具有杭州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应聘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具体要求如下:(1)2020届、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不含职教专业课),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20届、2021届本科毕业生应聘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2020届、2021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4)社会人员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5)其他招聘对象报考教师岗位,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份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12月20日上午9时—2020年12月24日下午17时。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陆杭州教育网教职工招聘平台:http://edu.hangzhou.gov.cn/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教育发布。
进入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报名。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请关注招聘平台或杭州教育发布—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个人中心—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在职教师报名须上传原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2月20日上午9时—2020年12月25日中午12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告知理由。
资格审查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3.公布不开考岗位
2020年12月25日下午在杭州教育网上公布不开考岗位和核减岗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职高和特殊教育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4.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在2020年12月30日上午9时至2021年1月3日上午11时期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2.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2021年1月6日开始考生本人可登录杭州教育网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对分数有疑义的,可在1月6日至7日进行查分。查分申请由考生本人向招聘单位提出,学校核实、汇总后统一到市教育局进行查分。1月8日开始考生本人可登录杭州教育网招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网公布。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替补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执行。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杭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第5条第2、3款)和社会人员(招聘条件第5条第4款)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说明
1.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各招聘学校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571)88477133、87061320。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60544。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进行审查。
4.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
指引要求(见附件5)。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杭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12月份公开招聘计划表
杭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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