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蚌埠市教育局所属学校紧缺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公告
2020年12月10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满足我市教育紧缺人才需求,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蚌埠市教育局开展2021届校园招聘工作,招聘紧缺专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就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教育局直属10所学校、幼儿园具体实施,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参与指导。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情况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招聘专业对应的普通高中、中职教师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且同时符合本公告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必须于录用一年之内取得招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含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公费师范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2021届应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⑵“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届应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⑶蚌山幼儿园招聘岗位为“一本”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届应届毕业生;其他岗位为“一本”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2021届应届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专业条件按照招聘单位的相关要求)。
6.本科学历要求年龄2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即25周岁以下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其中公费师范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签约后直接进入体检与考察等环节,其他人员按上述程序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蚌埠第一中学、蚌埠第二中学、蚌埠第三中学、蚌埠铁路中学、蚌埠第四中学、蚌埠第五中学、蚌埠第九中学、蚌埠市蚌山幼儿园、蚌埠市商贸学校、蚌埠工艺美校等10家招聘单位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教育局微博;
3.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网上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于2020年12月10日-18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将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等)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邮箱(具体见附件)。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市教育局出具审核合格并盖章的《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2)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蚌埠市教育局将根据具体岗位需求和网上报名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分别组织赴陕西师范大学和安徽师范大学等学校现场接受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需提供个人求职简历、在校获奖情况和近三年学习成绩单,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求职推荐表等材料,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蚌埠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详见现场招聘海报。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进行,公费师范生除外。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入围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和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如遇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名次并列的,以个人考察结果优者优先签约。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待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履行入编手续(事业编制)。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中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服务期由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纪律
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2-2044954(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2-3716687(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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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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