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27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大兴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现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21届毕业生,采取专场招聘会的形式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22所学校,拟招聘教师87人。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21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符合相关岗位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3.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待招聘上岗后,在聘用合同1年试用期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1:30-4:30。
12月5日-6日由各招聘单位组织试讲,并收取相关材料(根据各岗位报名实际情况,各学校通知报名人员试讲安排)。
2.报名地点: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双选会大厅(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国防科技园1号楼一层)。
五、招聘形式
1.由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场招聘会。
2.考核采取面谈与试讲相结合方式,由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同时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相关材料。组织试讲,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
六、收取材料
就业推荐表原件(盖章);成绩单原件(盖校级公章);三方协议;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
七、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dx.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规定
1.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考核、复审等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对于受聘的毕业生在报考学校本岗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区教委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视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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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届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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