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省民族歌舞团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25日讯:为加强贵州省民族歌舞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贵州省民族歌舞团为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属正县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创作民族歌舞艺术、为观众服务为宗旨,积极开展舞台艺术创作合成、传统艺术整理加工与保护、国内外舞台艺术作品演出及交流、艺术研究与普及推广、艺术合作及表演人才培养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人数及联系电话
(一)招聘对象、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2020年贵州省民族歌舞团共招聘3人,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人。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省民族歌舞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联系电话
1.招考单位联系电话:
贵州省民族歌舞团办公室:0851-85927758
2.主管单位联系电话: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0851-86837434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能安心在所报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所报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2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4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在机关公开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mzw.guizhou.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0年11月24日到2020年12月2日。
(二)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bm.zfoline.net/District/52/GuestExams.do)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3日9:00至2020年12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进入考场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贵州省民族歌舞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核对信息后及时提交。
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向报考人员反馈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2)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取消的岗位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并向取消岗位的报名考生退回报名费用。
(3)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提交报名申请。提交报名申请后,报名信息将被锁定,在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之前将不可再修改。请务必认真核对自己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报名申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12月5日17:00)前未点击“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无法审核其报名信息,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导致报名失败。
(4)原则上须由报考人员本人报名并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及材料,如网上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考生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报名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单位于2020年12月3日9:00至12月7日17:00期间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0年12月5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2020年12月5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12月6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招录单位于12月7日17:00前完成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时,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考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3.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2月8日17:00前在“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并打印2份《贵州省民族歌舞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供资格审查等环节使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贵州省兴黔宏智人才大市场有限公司0851-88285228
(三)现场资格审查
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http://mzw.guizhou.gov.cn/)上公示。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12日-13日9: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贵阳市南明区月亮岩路21号贵州省民族歌舞团
资格审查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民族歌舞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阶段,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7)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8)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9)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审查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舞蹈演员兼编导岗位(代码01、02)考试分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财务会计岗位(代码03)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上通知。
1.舞蹈演员兼编导岗位(代码01、02)考试流程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和岗位适应性,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9:30-12:00,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面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安排和要求、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上公示。
(2)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专业技能测试对象。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包含舞蹈基本功和表演等),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完成专业技能测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具体安排和要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上公示。
(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及以上的,确定为笔试对象。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具体安排和要求、笔试成绩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上公示。
2.财务会计岗位(代码03)考试流程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9:30-12:00,若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具体安排和要求、笔试成绩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上公示。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数。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布。
3. 总成绩计算
舞蹈演员兼编导岗位(代码01、02)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占20%;
财务会计岗位(代码03)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岗位代码01、02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岗位代码03岗位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与“四、招聘条件(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止考察结束时2020届毕业生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考单位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直属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851-86837551
七、未尽事宜,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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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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