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面向全球招聘第三批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0年11月25日讯:洋浦经济开发区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批示,国务院1992年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由外商成片开发、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是国家首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和国家首批绿色园区。位于海南西北部洋浦半岛,三面环海,规划控制面积114.78平方公里,总人口约10万人。
自设立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亲临洋浦视察指导,并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洋浦经济开发区是海南发展的一张独特的靓丽名片,蕴藏着深厚的发展潜力,孕育着重要的发展生机,可以做出一篇大文章、好文章,要在多年开发积累的基础上继续办好。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大历史机遇下,洋浦承担着自贸港建设先行区示范区、全省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的重要使命,正在打造先行先试自贸港政策的自贸港“样板间”。
为适应洋浦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洋浦工委决定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全球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2.年龄条件
(1)初级雇员及相关选调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级雇员及相关选调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高端人才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中各岗位具体要求。
(4)招聘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3、其它条件
详见附件1、附件2中所列招聘条件。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2月14日
2.公告网站:
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http://yangpu.hainan.gov.cn/)
海招网(http://www.contacthainan.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每个报名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3),连同报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书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提交的报名表为Excel格式,请勿提交照片、PDF等格式的报名表。
咨询电话:18100699018 李老师
报名邮箱:yprsrc@163.com(请按“应聘XX单位XX岗位+姓名”为邮件标题)
(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2.受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对初级雇员、中级雇员或选调岗位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办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本人。
3.由招聘办组织相关领导、专业人员等,对高级雇员等高端岗位报名资料进行集体评议,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三)笔试
1.报考岗位为初级雇员、初级雇员或选调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同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举行面试。
2.报考高端岗位,中级雇员、中级雇员或选调岗位原则上不需要参加笔试。按照资格审核环节有关规定直接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有特殊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需提前通知候选人。
(四)面试
1.高端岗位按照1:5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初、中级雇员及选调岗位按照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上述比例由招聘办决定是否举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高端岗位面试采取面谈等非结构化方式进行;初、中级雇员及选调岗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安排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院开展,体检费用列入专项招聘经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选择同级别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在相关平台上发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3.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办负责。主要是对入围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境外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委托第三方进行背景调查。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1.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工委批准后在相关平台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录用通知书;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调查发现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录用通知书。
2.在拟录用环节如有考生自愿放弃,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依次替补。如录用人员入职半年内辞职,或出现其它不能到岗的情形,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替补,进行体检、考察等程序后办理录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1.取得录用通知书后,须本人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经历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招聘办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2.通过体制内选调方式进入的人员不规定试用期。采用其它方式进入的人员规定试用期3至6个月不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至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核不合格的,视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调整或依法解除合同。
三、聘用人员待遇
1.体制内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政府雇员薪酬待遇按照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府雇员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可按相应条件进行职级晋升。新进初级雇员转正后年薪约为14万元人民币,首次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5年劳动合同,并发放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人民币。新进中级雇员转正后年薪约为16万元人民币,首次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5年劳动合同,并发放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人民币。高级雇员年薪为人民币30万至45万元人民币。
3.洋浦管委会为录用人员提供单独住房和食堂用餐。录用人员可按规定获得在洋浦购买限售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资格。符合相关人才认定标准的,经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住房、个税等补贴,以及医疗、子女就学等保障。
四、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全过程公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监督。
联系部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联系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1302室
监督、举报电话:0898-28836072;0898-28836433
(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洋浦经济开发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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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第三批高端人才招聘岗位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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