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海市银海区补聘党建专员公告
2020年11月25日讯:根据银海区基层党建工作需要,2020年计划公开补聘党建专员5名;其中,基层党建岗位4名,党费会计岗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基层党建岗位报考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7)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党费会计岗位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财会相关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24日至2002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6)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其中,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一)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调查了解党组织运行和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党组织的联系和督导,推进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推动软弱涣散(后进)村党组织排查整顿,不断提高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协助开展党建督查活动;
(三)督导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协助抓好党内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四)督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指导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五)助力开展综合环境整治、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巡视巡察专项整改等工作。
(六)做好党费会计有关工作。
三、补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自行在北海人才网下载补聘公告附件《北海市银海区2020年补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含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并如实填写,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大专学历不用提供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提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银海区委组织部电子邮箱:yhzzg605@163.com,或直接送达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4日(原则上发布公告后10天内,或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需要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和作出补充公告)。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区委组织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补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适配性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四)资格复审
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于考试前三天,由本人携带亲笔签名的《北海市银海区2020年补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2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同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银海区委组织部组织股621室进行资格复审。
凡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区委组织部给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发放考试通知。应聘者持考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由银海区委组织部领导及相关领导组成考官组对考生进行面谈,根据考试人员面谈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六)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
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谈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确定为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同考核对象面谈以及听取其所在工作单位的情况介绍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察结果,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体检情况,按照“好中选优”原则确定党建专员职位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海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应聘者与银海区组织部签订聘用协议,并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名额分配安排将党建专员选派至各党(工)委。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建立候录库
对进入面试入围人选但未被录用的人员,建立候录库。一年内如岗位出现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补录。
如果补聘后岗位仍有空缺,则由银海区委组织部自行组织补聘。
四、待遇保障
党建专员聘期3年,待遇总额按照2020年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另购“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招聘方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应聘者应聘时产生的个人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
网上补聘信息由银海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9-3228082
地址:北海市新世纪大道银海区人民政府1号楼。
点击下载>>>
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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