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年11月2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用人需求,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主要职责是:完成湖北省、恩施州卫健委下达的各项医疗保健、急救保障服务;承担湖北民族大学等大中专院校的临床教学科研任务。
二、招聘计划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0年第二批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0年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17时。博士研究生、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属于医院高层次人才,全年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网上报名指定邮箱:mdyyrs@126.com。
联系方式: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毛老师、陈老师:0718-8301022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等);
(5)职称资格证书、聘任文件扫描件等;
(6)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主持或参与项目证明、授权专利证明等;
(7)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扫描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2.报名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整理,材料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所收材料一律不退。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邮件主题须注明“2020报名+姓名+报考岗位”字样。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其它事宜。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原则上2020年7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学生,除博士研究生以外,一般不作为2020届毕业生报考。
2.年龄要求:高级职称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本科(学士)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对招聘急需短缺人才或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六、专业知识笔试
考生的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进行查询。
七、面试和实践技能考核
(一)面试
1.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免笔试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的(含70分),方能进入实践技能考核阶段。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实践技能考核
实践技能考核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试工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操作能力和综合技能。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次,合格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核由医院统一组织,用人科室负责具体实施,考核时间和地点由医院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和实践技能考核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根据医院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防疫须知
本次招聘工作的防疫要求由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成绩、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301022(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718-8301017(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纪检监察部)
点击下载>>>
2020年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第二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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