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保定蠡县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0年11月24日讯:为满足我县卫生系统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批准,依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人社发〔2011〕70号)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10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坚持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三.招聘条件、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卫生事业,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参加2020年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合格成绩单。
5.2021年毕业的医学类本科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6.报考除医学类的其他专业,需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7.聘用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3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年龄限制。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我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蠡县医院和蠡县中医医院。招聘人数104人,招聘岗位主要有临床52名、护理31名、影像8名、检验4名、药学4名、其他5名。(具体条件见《蠡县202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12月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蠡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财务股。
联系电话:0312-6238869
3.报名程序:①每人限报一个医院的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按照1:2。②经用人单位和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蠡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③报名人员带毕业证、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白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两张。对所提交的信息不实,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的,取消报名资格。④资格初审合格后,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三)组织考试
1.应聘人员通过报名后,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到蠡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财务股凭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时事政治、哲学和相关法律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两科总分为100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2020年12月25日在蠡县卫健局公示查询。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到蠡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财务股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于2020年12月27日,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4)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计分采取“体操评分法”,满分100分。
(5)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职业能力测验得分)×50%+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核的顺序为: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
2.2020年12月30日在蠡县卫健局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事项。
3.体检由蠡县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4.初次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和相关证件原件。
六、公示和聘用
1.2021年1月6日依据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蠡县卫健局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10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4.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应届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护理专业专科毕业生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执业资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保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蠡县卫生健康局:0312-6211129。监督电话蠡县监察局0312—6211911.
附件:
蠡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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