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玉林市委政法委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14:55:58在线客服:

  2020年11月20日讯:因工作需要,玉林市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共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具体如下:

  1.文秘岗位:1人;

  2.综治维稳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强;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玉林市(含县<市、区>)户口,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②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③道德败坏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④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在境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要求

  1.文秘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政治学类、法学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按下列条件排序优先录取:①中共党员;②考取全国计算机一级以上等级证书;③具有办公室文秘工作、宣传工作、档案管理经历。

  2.综治维稳岗位: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法学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专业,在同等条件下按下列条件排序优先录取:①中共党员;②有相关工作经历。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27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玉林市委政法委政治部(玉林市城东办公大楼4E22室,联系电话:2813797)

  4.报名办法:应聘者携带学历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相片3张,个人简历2份,报名表2份(自行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整,打印并签字,相片须为本人近期的标准1寸蓝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

  (二)资格审查

  由玉林市委政法委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电话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由玉林市委政法委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当符合应聘条件人员人少于30人时,不设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写作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等。笔试结束后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前公告栏公告考生成绩及岗位排名。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以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2020年12月6日上午9:00开始。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应变能力。面试结束后在市委政法委办公室前公告栏公告考生成绩及岗位排名。

  3.考试命题及管理。由玉林市委政法委按入闱保密规程命制与管理。

  4.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规则和现场纪律,如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依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应聘人员总分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通过后由市委政法委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当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出现岗位空缺或人数不足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招聘审批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在不同业务科室之间交流调整工作岗位的,招聘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在签订合同一年内,因聘用人员出现辞职、辞退,出现岗位空缺或人数不足时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察、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补录。

  四、工资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初次签订的合同期为1年。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市委政法委有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试用期工资每月22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500元;五险按玉林市缴费基数计缴,个人、单位应缴纳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报名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需及时报告和告知招聘单位,由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处理,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监督电话:0775-2820728

  点击下载>>>

  玉林市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玉林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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