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2020年11月17日讯: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7人,(详见《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应聘人员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2020年11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在2020年11月16日-27日08:30-18:00登录http://bm.cptae.com/tip/或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www.gsagr.ac.cn)提供的链接跳转,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报名时,需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不得上传艺术照等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时,报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公告》及《岗位列表》。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0年11月27日18:00以后,报名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4、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1月28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缴费金额为人民币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于笔试前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笔试考核。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不足1:3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3确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材料提交
(1)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1份,2寸彩色免冠近照(蓝底)2张。
(2)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获奖或荣誉证书,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外语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发表的代表性文章和毕业论文的摘要等。
(3)毕业证、学位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到,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3、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面试
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即进入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考核小组,采取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创新意识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组织协调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情况。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面试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面试考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合格人员。
3、面试考核程序
(1)应聘者作个人学习专业工作经历陈述。
(2)主考官提问,应聘者回答。
(3)考官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应聘者回答。
(4)考官现场打分、亮分。
(5)计分。
(6)公布得分。
(7)签字确认。
(8)应聘者退场。
面试考核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存档。
4、面试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本人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拟聘人员公示
综合成绩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按招聘计划数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十、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审批备案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毕业证”“学位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院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gsagr.ac.cn/)公布。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咨询电话:0931-7612609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监督电话:0931-7616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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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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