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庆三峡学院第三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1 14:55:38在线客服:

  2020年11月11日讯: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三峡学院2020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现工作单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学校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对国家统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历对待。

  (五)特别说明

  条件要求上,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简章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24时期间,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3、附件4)和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5),将报名表、应聘人员信息表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等打包压缩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至人事处邮箱sxxyzjk@163.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5.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于11月27日9时-17时期间在百安校区科技楼706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是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案例答辩)、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以2020年6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或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sanxiau.edu.cn/rsc/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相关事宜。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公共科目笔试后、面试开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前一天进行。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党员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6)。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此环节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个招聘流程。

  (三)面试

  面试项目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开展面试项目内容详见《一览表》(附件1),具体时间、地点等通过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

  笔试缺考和笔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案例答辩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5分钟。

  专业技能测试比例为3:1,若因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3:1的相应递减,最低为2:1。凡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面试比例不低于2:1,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测试人选。若最后一名专业技能测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测试成绩及综合面试相关事宜。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比例为2:1,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综合面试。

  面试比例凡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70分”或“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同一主管部门其他招聘岗位(其面试比例须不低于2:1)首轮应进入面试人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最低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相关事宜。

  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报名资格条件、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学校认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学校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经考察发现的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1.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在体检前或考察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2.应聘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在面试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三峡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sanxiau.edu.cn/rsc/)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单位工作满8年方能流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明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三峡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58102397、023-58102094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58102397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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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重庆三峡学院第三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020年重庆三峡学院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专任教师.doc

  2020年重庆三峡学院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辅导员、心理教师.doc

  应聘信息表.xlsx

  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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