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下半年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直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公告
2020年11月10日讯: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精神,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7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补充到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水利厅官网“公告栏”[slt.sc.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报名时四川省水利厅系统内各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辞职(解聘)书面证明。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7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须知
报考者登录招聘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考核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考生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相应咨询电话咨询。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有意应聘者于2020年11月20日8:00时前,将以下个人资料以电子文档的方式发送到1025685759@qq.com电子邮箱内。
1、《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毕业证、学位证及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
3、自我推荐信;
4、本人1张2寸标准照片。
(四)咨询电话
028—87332521
028-87332043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精神,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组织笔试,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由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按照《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初选评分办法》按照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即:一个岗位报名人数达到2:1比例的,按照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一个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将在公开考核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将于报名截止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进行。正式决定后通过《报考信息表》内电话及电子邮箱通知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通知通书过电子邮箱发送,由获得面试资格人员自行下载打印。请报考人员确保通讯畅通及注意查阅电子邮箱,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通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五)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在面试(加试)工作结束的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水利厅官网上公示全部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
(六)卫生防疫要求
1.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2.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面试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3.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或其他特殊要求时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工作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工作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6.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由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加试人员由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电话通知,请参加面试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参加面试人员联系通讯不畅导致不能通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报考者面试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面试的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水利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四川省水利厅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四川省水利厅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报送四川省水利厅审核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收集整理申报材料,报经四川省水利厅审核确认后,再上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通过审核确认及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十、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四川水利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否则,由此给报考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从本人与招聘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须在应聘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考试政策咨询电话:028—87332043
考试监督电话:028-873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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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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