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宜宾市筠连县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0年11月07日讯: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筠连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引进信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或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上发布。
一、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对象和范围。此次引才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以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进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引进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筠连县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引进报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筠连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引进单位和名额
本次引进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引进,具体引进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网站(http://junlian.rsks.ren/#/Examinee/Enter),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09:00至2020年12月15日18:00止。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进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引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的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准确、如实填写《筠连县事业单位2020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如照片和本人差异过大引发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后果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认真核对,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引才基本资格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填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考试前进行,考生参加面试前须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信息表》1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免冠证件寸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原件)。
其中,属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现场资格审查时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明材料,但务于2021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相关证书原件,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领取考试通知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五、考试
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考试通知单。本次引进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六、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步引进环节。
七、体检、考核、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引进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引进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核。考核由引进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遵纪守法、党风廉政等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引进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引进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引进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公告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按《中共筠连县委筠连县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享受筠连县人才引进政策。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引进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7720745。
十、咨询电话
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0831-7726183(刘老师)。
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1-7728456(詹老师、邓老师、罗老师)。
十一、注意事项
本次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十二、特别提示
本次引进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十三、本公告由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中共筠连县委组织部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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