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0-11-07 10:03:10在线客服:

  2020年11月07日讯:江苏财会职业学院是省财政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及其他条件要求(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财会职业学院人才招聘信息平台”注册后点击“所有岗位”处查看招聘岗位,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网址:http://211.103.47.143。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6日至11月16日;

  (二)网上确认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视为报名成功。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平台个人中心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2.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及其他条件要求上传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社会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留学证明,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需提供留学学校及专业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7的考生还须提供篮球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

  报考岗位8的考生还须提供①本人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②本人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材料(校级副部及以上须有校团委证明,院级正部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书,须有院党委证明)。

  学院组织人事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上公告。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时间、科目和实施办法

  考试日期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3日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jscfa.edu.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视岗位而定,具体如下:

  岗位1至岗位5考试方式:①试讲,②面试;

  岗位7考试方式:①试讲,②专业技能测试;

  岗位8考试方式: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试讲:考试内容由学院制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由学院制定,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笔试:考试内容由学院制定,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7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确定参加心里测试。

  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心里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财会职业学院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证。

  面试:学院制定面试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岗位1至岗位6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岗位7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岗位8最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以编外聘用方式聘用(受聘期间参照我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待遇政策)。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8-85899711,0518-85899713

  联系人:李老师、戚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检监督电话:0518-85899721

  联系人: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财政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czjcs@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33242,8363324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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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xls

  江苏财会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6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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