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贺州昭平县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7 16:34:45在线客服:

  2020年09月27日讯:为解决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即1979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0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方可报考)。

  (四)达到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资格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六)昭平县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选评分、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薪酬收入和社会保障等相关待遇与实名编制同等条件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不得少于5年。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附件1: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9月25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6691339。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15号),联系电话:0774-6691339。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户口簿。

  2.《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相片。《报名表》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3.《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提供);

  4.《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5.有荣誉证书的需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由昭平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符合其它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在报名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考,否则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参加面试。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出生年月、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10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方法

  (一)初选评分

  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获得的荣誉、工龄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学历(3分):研究生毕业3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专科毕业2分(在职国民教育专科毕业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分)。

  2.执业资格(3分):中级及以上3分;执业医师、执业护师、执业药师、医学检验技师2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士、医学检验技士1分。

  3.荣誉(2分):指工作后所取得的荣誉,综合奖:区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

  4.工龄(2分):每满1年0.2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分,各项仅取最高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

  (二)面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

  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更,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初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初选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考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初选分数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按体检通知书规定时间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报昭平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次公告由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1339、0774-6687858。

  点击下载>>>

  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2020年昭平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5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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