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延庆区教育委员会第二批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09 15:30:53在线客服:

  2020年09月09日讯: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7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聘用人选由面试成绩确定。考生按照幼儿园教师岗位统一报名、考试,所有参与考试人员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实行“先上岗、再考证”的规定,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六)服从区教委分配,服务期不少于5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1日-22日(周一、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延庆区教委三楼第三会议室(延庆区高塔街51号)。

  3.报名所需材料

  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取得不提交;

  (5)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同底版照片电子版。

  资格审查原件和复印件比对无误后,现场收取复印件,复印件要按以上顺序装订。

  (二)领取准考证

  1.领取时间:9月25日(周五)上午9:00-11:30。

  2.领取地点:延庆区教委三楼第三会议室。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场,可由受托人持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领取。

  (三)笔试

  1.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与基础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2.考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以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登陆“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3比例的,以笔试合格人数为准。

  面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示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1.试讲。试讲时使用延庆区幼儿园中班全年《幼儿园快乐与发展课程》幼儿用书,考生须结合教材内容将舞蹈、钢琴弹唱、绘画等1项或几项专业技能适当融入试讲过程进行展示。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7分钟。

  2.答辩。由评委针对试讲及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答辩时间为3分钟。

  以上两项面试内容须在10分钟内完成。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上查询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面试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公示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政审不合格者或公示期间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结束后,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自行申报单位,用人单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未被单位选定的,由区教委进行调剂。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证明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考生资格,已被单位聘用的即时通报并予以解聘。

  (二)聘用人员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试用期满仍未取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因疫情原因推迟办理毕业手续的,可根据相关政策适当延长。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联系人:崔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010-6914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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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延庆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9月8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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