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黄山市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9 10:32:28在线客服:

  2020年08月19日讯:为确保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业务顺利开展,经区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核准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计划和资格条件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规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所说年龄在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通过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ahtxq.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1940/10100/page_1.html)向社会发布,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有关信息均在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布。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至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屯溪区政府12楼1221室),联系电话:0559-2596323。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2.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测检测等疫情防控。

  四、笔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综合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相关知识合并试卷,总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第二天到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可在笔试后3日内登陆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由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面试人员。

  (二)有关事项

  面试相关信息在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合成,确定后在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考生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承担。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信息公开网站公示7天。

  九、聘用及待遇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并报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十、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2596323监督电话:0559-2350875

  点击下载>>>

  1.2020年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xlsx

  2.2020年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黄山市屯溪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0年8月12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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