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三明市沙县教育局第三期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5 09:58:05在线客服:

  2020年08月15日讯:根据《沙县教育局关于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的公告》精神,现将2020年第三期紧缺急需专业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乡镇小学数学教师3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至报名当日)。

  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往届生应在招聘当日前取得);对中小学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若被聘用,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沙县教育系统2020年第二期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具体学校需于第二期专项招聘拟录用人员选岗后确定。

  三、报名时间、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8月18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以“专项+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sxqjszp@126.com,邮件主题为“专项+应聘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正反两面);②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学位证及学位认证报告;④教师资格证(本人照片页及公章页);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⑥沙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⑦沙县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汇总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若有关证件未办理的,应由院校出具相应证明。电子文档或扫描件需按材料名称命名,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材料不清晰、不齐全或报名表填写不完整则视为审核不通过。

  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请在报名后主动与沙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联系,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以教育局电话通知确认为准)须于8月19日到沙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现场验证,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办理面试资格审核应提交的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各1份,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沙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打印)。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查询打印)。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就业报到证。

  考生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有效,且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资格审核时考生需佩戴口罩、查验“八闽健康码”(考生需提前通过闽政通APP生成“八闽健康码”,并于面试资格复审时主动出示)。

  五、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聘用

  1.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由县教育局组织聘前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3.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予以聘用。同一招聘岗位若涉及不同用人单位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被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参加异地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考试或申请调离我县,否则,其人事档案五年内不予转递。若被聘用人员单方面违约解聘的,其人事档案也必须达到服务期满五年后,方可转递。

  2.优惠政策与标准按《沙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沙政〔2018〕127号)执行。

  监督电话:0598-5831115(中共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0598-5822021(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8-5855809(沙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沙县教育系统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表

  2.沙县教育系统2020年专项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教师报名汇总表

  沙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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