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州台江区属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08月03日讯: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6〕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台江区区属卫健系统9家事业单位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卫技人才55名,其中普通卫技专业人才52名、紧缺急需卫技专业人才3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招考职位为台江区属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0年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通卫技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普通岗位信息表》)、《2020年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紧缺急需卫技专业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紧缺岗位信息表》),可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jq.fuzhou.gov.cn查询。其中普通岗位需笔试和面试,紧缺岗位仅需面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8月10日至2002年8月10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要求的为准;
(六)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8月10日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九)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考生以研究生学历层次报名的,不限制学历类别。
(十一)职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福州市人社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十二)在职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同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十四)限定招收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和专门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要求,无法开考的,取消岗位招收对象限制和专门岗位要求,并适当顺延报名时间,顺延报名通知将在报名结束后发布在福州卫生人才网。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0年8月1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0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普通卫技岗位和紧缺卫技岗位的报考者应在2020年8月11日8:30~8月15日17:30,登录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如实准确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以下),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予以处理。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取得联系。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报名免收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8:30~8月15日17:30。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可在2020年8月11日8:30~2020年8月15日18:00,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于8月16日12:00前通过网上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下载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9月1日至9月5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免笔试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因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而无法下载准考证的报考者,不得参加笔试。紧缺岗位报考者逾期未打印免笔试通知,不得参加资格复核。
四、考试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需佩戴口罩进入考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工作。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普通卫技岗位报考者需进行笔试及面试,紧缺急需岗位仅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9月5日(周六,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备注为准)。
3、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样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4、办理加分。按照有关规定,台江区卫健局和台江区人社局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办理时间另行公告。笔试加分对象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上述考生所需提交材料等具体事项将在福州卫生人才网上另行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逾期不予受理。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福州卫生人才网查询笔试成绩及合格线,成绩公布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在此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上述网站。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入面试的普通卫技岗位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紧缺卫技岗位的面试人选按资格审核合格的人选确定,凡资格审核合格的人选均可参加面试。
2、招聘岗位由台江区卫健局负责资格复审。普通卫技岗位和紧缺卫技岗位的报考者应在资格复审期间提交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及相关资历证明。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及时由台江区卫生健康局确认,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由此造成普通卫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以确保对递补人员同样进行严格的资格复审,同时保证正式面试名单能按时公示。正式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予以递补。面试名单以资格复核结果为准。
3、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jq.fuzhou.gov.cn。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核的面试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未就业毕业生:准考证、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资格证、执业证等。
(2)在职人员: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如资格证、执业证等。
在职人员如未能及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岗位的考生,须提供两年以上的单位社保缴交证明。未缴交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第三位,四舍五入);普通卫技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紧缺卫技岗位的综合成绩即面试成绩。
2、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3、考试综合成绩相同者,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后的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报区人社局、区卫健局,经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4、综合成绩排名于面试结束约5个工作日后在福州卫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不得在本单位对报考者进行体检。
2、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无特殊原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因特殊原因招聘单位不要求递补的,应提出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的理由并报区人社局同意。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1、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底,择期进行择岗。进行招聘的9家事业单位,其中区妇幼保健院为财政核拨单位,其余8家单位均为财政拨补单位。拟聘人选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tjq.fuzhou.gov.cn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同意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本区需服务满5年,规培时间不计入服务期。
八、其他
1、此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等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2、报考者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4、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或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的报考者,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由此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自行承担。
5、福州卫生人才网是招聘单位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监督与咨询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由区人社局全程参与,并由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2、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91-83217973;监督电话:0591-83811021
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3、本公告由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2020年福州市台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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