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补充非在编人员公告(7月)
2020年07月15日讯: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4名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厦门户籍,性别不限,一旦录用即能上岗;
4.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意识,能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语言表达和理解执行能力较好,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5.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考录(不含转任)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2年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5.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取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
7.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9.录取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取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招考岗位
见附件
三、招考安排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5日上午10:00-7月21日下午17:00
2.报名材料:
(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位)证、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佐证资料等。
报考者须确认符合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者将《报名表》及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为电子版,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jw_rschu@xm.gov.cn。报名材料电子版须清晰可辨,规范完整。报名有效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于7月31日前通知符合审核要求和岗位需求的人员参加面试,其他报名人员不再回复。
面试前,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报名资料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查验,查验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由面试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不配合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予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人员名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录取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2.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体检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如有疑义,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以复检的结果为准。体检人员自行体检结果一律无效。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
4.根据岗位需要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http://120.41.250.30/index.aspx,下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在面试后、办理就业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录取资格等,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决定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择优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考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
(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须在报名截止日(2020年7月21日,下同)前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最高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如招考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是指1984年7月21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
(三)拟录取人员须在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的时限内报到,报到后按照市直机关非在编工作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工作,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信息栏,请报考者自行留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招考有关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0592-2048870、2036098。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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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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