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德州市陵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7 14:59:25在线客服: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9月27日讯: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9年德州市陵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热爱和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和资格证书。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户籍所在地限制为德州市陵城区范围内的,必须在2019年10月8日前落户。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无违法乱纪行为,无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等问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在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后备教师和备案制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址: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8日11:00—10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2019年10月8日11:00-10月11日16:00

  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2019年10月8日11:00-10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10月23日上午9:00—10月26日上午9:00登陆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部分岗位报考的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竞争激烈的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10月10日16:00前到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陵城区政府路151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到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审查。需向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德州市陵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等。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须在2019年10月8日之前取得)。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须在2019年10月8日前取得。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进行试讲。每人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教师面试采取试讲加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考核各占面试成绩的50%。技能考核方案见附件2。

  面试由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考生凭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发放的《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后因无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而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区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须体检合格后再公示聘用,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择岗顺序。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再进行变更。对拒不服从选择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本地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8283809

  监督电话:0534-8221672

  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dzlc.gov.cn/n31312550/n31312650/n31328924/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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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pdf

  2019年德州市陵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音体美及信息技术岗位专业技能考核方案.pdf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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