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贺州市八步区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简章
2019年07月26日讯: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广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7〕18号)、《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我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八步区2019年度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共4人,主要安排在我区边远乡镇卫生院。
二、招聘范围及人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考。
(二)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由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完毕之日起未满七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7月25日起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查阅《招聘简章》,报考人对《招聘简章》中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八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5675920。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1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5号,联系电话:0774-5675920)。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省(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相片5张;
3.《2019年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五份);
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后报县(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经历证明;
7.工作经历证明。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8.有荣誉证书的需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出生年月、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方法
(一)初选评分
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获得的荣誉、工龄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学历(3分):研究生毕业3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专科毕业2分(在职国民教育专科毕业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分)。
2.执业资格(4分):中级及以上4分;执业医师3分,执业助理医师2分。
3.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2分):自治区级2分;市级1分;县区级0.5分。
4.工龄(1分):每满1年0.1分,最高不得超过1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分,各项仅取最高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
(二)面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9年9月上旬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的初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初选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预测应变能力、人际关系协调能力、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专业素养等。
面试工作具体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初选评分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统一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按体检通知书规定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及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全面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从初评分、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统一在八步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按公开招聘程序,统一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招聘特岗全科医生与用人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签定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健康局督促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考核管理
区卫生健康局和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汇报八步区卫生健康局。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五)人事和党团关系
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区卫生健康局提供免费服务,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九、激励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按8万元/人/年给予核拨,主要用于特岗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工资性支出。特岗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参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分配,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岗全科医生倾斜。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特岗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岗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岗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
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优先安排特岗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定期组织特岗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
特岗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岗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五)服务期满安置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岗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聘期结束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区卫生健康局、区委机构制编委员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核准,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按用编人员管理。
十、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初评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三)本次招聘事宜由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电话:0774-567592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电话:0774-528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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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八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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