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澄迈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0 15:01:07在线客服:

  2019年06月20日讯:为充实我县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6名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澄迈县公办幼儿园教师16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

  1、幼儿教育一级教师(中级职称)的;

  2、获得省级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比赛三等奖及以上的;

  3、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满两年,且现仍在我县公办幼儿园工作的临聘人员。

  (五)海南省户籍或生源;

  (六)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七)我县在编教师和我县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日9:00-7月8日16: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陆(网址:http://zpks.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58)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详阅附件3澄迈县2019年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

  2.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户主页及个人页》、《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幼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报考人员属于在2019年8月底前可取得幼师资格证的,上传由受理幼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幼师资格证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报名材料不齐者不接受报名。

  4.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如聘用后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不退还。

  (二)资格初审

  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澄迈县人民政网站公布。

  (三)打印准考证

  请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全程关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相关打印准考证公告,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考场。

  (四)笔试。

  考试内容为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笔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五)确定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报名网址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七)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陈述、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2、面试成绩将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按综合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按照综合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本县户籍或生源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工作组决定选择方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三甲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体检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拟聘用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能按时提供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考核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工作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一)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经报澄迈县委县政府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四、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澄迈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管理。

  (二)聘用人员在澄迈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澄迈教育系统。

  (三)未尽事宜由澄迈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898-66755323、66755313

  澄迈县教育局:0898-67620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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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迈县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表.xlsx

  澄迈县招聘教师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版.docx

  澄迈县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指南.docx

  澄迈县教育局

  2019年6月20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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