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重庆市梁平区面向社会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9-04-08 15:09:19在线客服:

   2019年上半年重庆市梁平区面向社会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19年4月8日讯: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梁平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6.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即2001年4月21日前,1983年4月21日后出生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9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 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时,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0:00—2019年4月23日23:59。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2019年4月22日0:00至4月23日23:59登录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系统(http://61.161.109.123:8080/),提交报考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且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每一项内容,包括不带“*”的项目(特别提醒:专业名称须按毕业证书上内容一字不差填写,否则将影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只针对毕业专业、专业种类和上传的证件照片进行审查,初审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毕业专业、专业种类符合报考条件且照片合格的,初审通过,同意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修改,最后修改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18:00前,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是否通过。

  注意: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9年4月27日18:00前通过网上支付宝(https://www.alipay.com/)或手机支付宝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支付宝账号为:337372588@qq.com,同时务必注明报考人的姓名、报名编号和报考岗位。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凡超过规定时间仍向支付宝账号缴费的,一律不予确认缴费,请自行与梁平区教委工作人员联系退款。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统计表于缴费环节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梁平教育网予以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5月9日至5月10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六)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分值各为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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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试时间初定2019年5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者或成绩为0分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七)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通知将于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梁平教育网(http://edu.cqlp.gov.cn/)“人事报名信息”栏目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梁平区教委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承诺书》,手写签字。

  3.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4.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同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交复印件,并交验盖有毕业学校公章原件)、学籍证明(盖有学校公章的原件)。如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则按第4条提供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7.学业成绩单:①报考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的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学历层次所修学业成绩单(主要用于认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如果毕业证书上已明确注明为“师范类”则可不提供成绩单);②报考岗位要求了专业方向(如语文方向、数学方向等)、但毕业证上没有明确专业方向的,也须提供学业成绩单。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8.在职在编人员须有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4)。

  9.报考语文岗位的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及交验原件;报考英语岗位的提供英语专业四级(TEM4)或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证书的复印件及原件。

  10.《一览表》中其它要求对应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3张。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方能进入面试。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八)面试。

  1.面试比例及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比例为1:2,按公共科目成绩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各科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梁平教育网“人事报名信息”栏目予以通知。

  3.面试方式和分值。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其中“特殊教育”岗位也可用手语方式进行讲课。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体检由区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梁平区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特殊教育岗位除听力外),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及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梁平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选岗

  选岗时间初步定在8月中下旬,同时将公布聘用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以招聘岗位分类,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

  九、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他要求资格等级证书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在教育系统不少于3年)。未达到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十、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梁平教育网(http://edu.cqlp.gov.cn/) “人事报名信息”栏目进行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联系电话:023-53239922 、53239936。

  重庆市梁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23-5322401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名流程及相关说明

  4.同意报考事项

  5.承诺书

  附件1-5

  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doc

  附件1 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附件2 重庆市梁平区2019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 报名流程及相关说明.doc

  附件4 同意报考事项.doc

  附件5 承诺书.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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