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2019年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简章
2019年1月10日讯:为了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操作考核与结构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条件
本次共计招聘非在编人员4名,岗位及资质条件要求如下:
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上招聘条件),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收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这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区卫生系统内正式在编人员;曾被我院解聘或者未被续聘的人员;曾与我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曾在我院试用或者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其他违法违纪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7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医院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在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复审,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凭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进行。
五、考试及考核
由于本次招聘岗位属于我院行政后勤岗位,采取现场操作考试及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操作考试:实际操作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基础操作能力,满分100分,操作成绩在60分以上且由高分到低分按所招聘岗位1:2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结构化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急应变、沟通协调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操作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40%。总成绩相同取操作考试成绩优先。
六、体检、考核、公示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本岗位考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因体检、考察、资格初审和复查、公示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所出现的缺额,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登录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官网进行查询。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七、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按照《合川区委办公室、合川区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的通知》(合川委办〔2007〕113号)文件精神、《重庆市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享受医院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院纪委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若有违反规定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同时要遵守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的时限要求,未按时参加相关考试考核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有关问题,咨询电话为:023-42827143,42830071
(三)本简章由合川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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