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山市歙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急需医学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8年黄山市歙县人民医院招聘紧缺急需医学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8年9月25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歙县人民医院建设与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医学专业技术人才,现就歙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县编委同意,歙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专业技术人才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能够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执业医师临床类别各学科专业人员(包括外省)、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执业医师临床类别各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执业医师临床类别各学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于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到歙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医院行政楼四楼,联系电话:0559--6530358)现场报名;也可填写《歙县人民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后),于2018年10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sxrmyyrlzyb@163.com报名。
2、面试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者须填报《歙县人民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一式三份。
(2)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4)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5)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6)住院医师规培已结业人员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已通过结业考试,证书暂未发放者,提供考试成绩单;拟于2018年12月31日前结业人员,提供基地医院学习证明(样本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县公招办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考核。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测评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县公招办,组织同行业专家学者对招聘人才进行面试。
专业测评办法:考生自行准备PPT,进行20分钟竞聘展示(内容包括①个人教育背景;②工作经历;③专业及研究方向;④临床技能;⑤研究成果及论文;⑥外文水平;⑦本学科前沿进展等),专家组进行答辩测评并评分。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高于65分(不含65分)方可进入考核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县公招办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行业专家组成考核组,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等具体安排电话通知。
(五)体检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在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上公布。体检考察由县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通过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节假日顺延)。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歙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五、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上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歙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录用审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待遇及奖励机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引进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人才占编聘用后,除享受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对于符合条件者,按《中共歙县县委歙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歙发[2016]13号)文件要求兑现相关补贴和待遇。
医院为了吸引与留住高层次人才,对于招录的取得规培结业证书人员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期间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者再追加奖励5千元。对于招录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3万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2万元。提供一年免费宿舍,协助解决公租房。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办、公招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及考务电话:0559-6519306(县人才办)
0559-6513244(县公招办)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22659(县卫计委纪检室)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歙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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