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市湖里区招聘一批经普办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厦门市湖里区招聘一批经普办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9月10日讯:因工作需要,厦门市湖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湖里区区属国有企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经普办工作人员派往至湖里区经普办和各街道经普办,在经普办的集中领导下,开展经普工作:划分与绘制普查区地图,确定单位底册,加载pad,指导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开展普查登记,进行数据审核检查和数据汇总,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和数据评估等;其他统计辅助工作等。简章如下:
一、招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招考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将招聘信息在厦门市人才网(www.xmrc.com.cn)公布。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
2.报名(2018年09月07日至2018年09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采用现场办理的方式,报名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路3号一楼人力资源部,联系人:闫小姐、叶先生,联系电话:5711210。报名者可直接从厦门湖里区人力资源网站下载《厦门市湖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也可到报名地点索取《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
⑥近期免冠1寸同版彩照2张。
以上《报名表》和复印材料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及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时进行报名者报考资格初审,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4.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电话通知。
(1)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信息及岗位匹配度进行筛选,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以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若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为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考试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5.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从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则重新进行面试,以重新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项目由招聘单位确定,普通入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考生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6.考核。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已就业的考生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聘用。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经普员聘用时间为壹年。
8.工资及待遇:
每月实发工资4500元至4800元,交社保,每周六天工作制。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过程中,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或考核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如需再次递补,须由招聘单位综合考虑并决定是否递补。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生不得报名。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持上述学历报考人员最迟应于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书面认证报告(可提前至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
4.学历、年龄、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09月1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是指1983年 09月13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5.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6.本次招聘活动在厦门市湖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的监督下进行。
7.本简章由厦门市湖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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