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18年北京市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18年7月4日讯: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丰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6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不含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2018年度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四)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或教师资格证书上注明的任教学科与岗位任教学科一致(岗位情况表中,招聘岗位对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同时有要求的,以岗位情况表为准);
(五)必须持有与报考单位等级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原则上35周岁以下,具有教师序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18年丰台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10日9:00-2018年7月11日16:00,登录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zhaopin.ftedu.cn)进行网上报名。7月11日16:00后报名系统关闭,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务必把握好报名时间。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初次登录系统进行报名,请先注册新用户,并记住“用户名”和“密码”,以便再次登录。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确保个人填报信息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报名后工作人员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请随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请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携带《报名表》。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二)现场资格审核及职业匹配度调查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地点为丰台社区学院(丰台区望园东里23号)。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能进入初试环节。请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1.《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及本人户口页);
4.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包括前学历、后学历);
5.本人教师资格证书;
6.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除岗位要求的上述必要材料外,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需达到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7.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请应聘人员务必按报考岗位要求备齐必需的报名材料,避免因携带材料不全而耽误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所需材料必须如实提供,同时签署诚信声明,如有虚报,带来的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现场审核通过,应聘人员需现场进行职业匹配度调查。匹配度调查为上机操作,要求30分钟之内完成,不设置分数,不计入综合成绩,只作为参考。
(三)初试(笔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7月15日8: 00至18日17:00从报名系统(zhaopin.ftedu.cn)中打印准考证。初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用书。初试时间为2018年7月19日9:00-11:00,要求详见准考证。初试成绩于考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bj.bjft.gov.cn)公布。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初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复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
复试分两个阶段进行。先进行专业知识考核后进行面试,专业知识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面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0%。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复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初试成绩占40%和复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综合成绩将于复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lbj.bjft.gov.cn)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岗位聘用相关手续。
教委咨询电话:63833981、63895180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63811026(区教委)
63258398(区人力社保局)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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