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静教院附校教师招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时间:2017-12-22 14:51:07在线客服:

  静教院附校2018年教师招聘【第一批】报名通知

  2017年12月22日讯:

  一 、招聘对象:

  2018届大学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人数
初中化学 1
初中历史 1
初中体育 1
初中计算机 1
小学语文 2
小学数学 1
小学美术 1
小学自然 1

  三、招聘基本条件、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持有与岗位匹配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放宽一年取得)。

  (4)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并有学历鉴定书。

  2、中小学单位具体任职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体育学科,外省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能取得相应学历的学位。

  (2)本市在职教师:

  ①具有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具备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职称者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

  ①具有本市户籍;

  ②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③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0日下午1:00—-12月25日中午11:00之前。

  报名方式:直接与学校电话联系。咨询电话:62762542。具体联系人:朱克玲

  五、报名递交材料:

  (一)、应届大学生

  1、身份证;

  2、个人简历;

  3、2017年6月底提供大学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高中毕业证书;

  4、上海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5、师范类毕业生实习评价表;

  6、教师资格证书(如无可不提供);

  7、英语四、六级证书;

  8、计算机证书;

  9、普通话证书;

  10、大学学习成绩单;

  11、各类荣誉证书(含奖学金奖励证书);

  12、未参加法轮功证明(应届毕业生一般由就读大学党组织出具)

  (二)、本市在职教师

  1、身份证;

  2、个人简历;

  3、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教师专技证书;

  6、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证书;

  7、各类荣誉证书;

  8、未参加法轮功证明

  (三)、本市社会人员

  1、身份证;

  2、个人简历;

  3、全日制大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

  5、未参加法轮功证明;

  6、警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7、劳动手册

  六、招聘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需经过学校面试、本体知识考试、专家面试、心理测试、录职体检等环节,各环节均合格后方可有效。

  聘用方式和待遇:

  如正式录用并与本校签订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福利待遇享受用人学校同等人员待遇。

  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附属学校

  2017年12月2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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