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淄博市张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募食品(安全协管员)公告
淄博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10月17日讯:根据我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参照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募工作人员的有关做法,拟面向张店区招募24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
2、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张店区常驻户口。
3、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或者是法律类、食品类、药品类专业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含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认定学历的海外留学生)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5、身体健康,无残疾,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募数量
拟招募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4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9名。
三、招募方法和程序
招募按照现场报名,身体初检、资格审查,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身体初检、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25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报名地点:张店区委党校(和平路9号)
符合条件的人员,从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下载并如实填写《张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募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报名,身体初检、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身体初检合格的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进入笔试环节。
2011年10月27日在报名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2、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29日(周六)
上午 9:00—10:30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学发展观等有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上公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人员、地点、时间及成绩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面试费每人70元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等额进行,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6、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拟招募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挑选所服务的镇、街道办事处。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务派遣手续。
四、岗位职责
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综合、报送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督促涉食、涉药单位加强自律;受理群众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及时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五、日常管理
被招募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所服务的镇(办事处)实行双重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区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待遇
被招募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待遇为:月基本工资为不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考核奖、各项社会保险,预计2000至2200元。
咨询电话:0533-2869812
张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