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淄博市张店区城管执法局公开招募城管巡管员公告
淄博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10月10日讯:为适应中心城区城市发展需要,加强城管执法力量,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体现和谐执法,柔性执法,拟面向张店区招募女子城管巡管员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女性,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张店区常驻户口。
3、身高1.65米以上,品貌端正,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二、招募数量
计划招募20名
三、招募方法和程序
招募按照现场报名、身体初检、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1、现场身体初检、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14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报名地点: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三楼会议室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 (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从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下载并如实填写《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募城管巡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身体初检、资格审查。
经身体初检、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40人时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011年10月15日下午14:00-17:00在报名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
上午 8:3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学发展观、城市管理等有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募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上公布。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人员、地点、时间及成绩在张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hangdian.net)进行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
面试费每人70元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等额进行,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我市有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6、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经政审合格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百嘉信劳动事务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劳务派遣手续。
四、日常管理
1、被招募的城管巡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每年一签,由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停止发放各项工资及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区的;
(3)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有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
2、巡管员应严格遵守中队或科室领导制定的上岗出勤时间和巡查路线,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办私事,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和串岗。因病或因私需要请假,要逐级请假,并按规定报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私自离队按旷工处理;
3、上班时间要严格按规定着装,必须保持仪容端正、整洁,举止文明,精神振奋。要按规定穿着制服,标志佩戴齐全,不得留披肩发、染发,涂指甲油。巡查执勤乘车时应坐姿端正,不得躺卧,纠正违章时应下车。
4、被派遣巡管员应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因违反劳动纪律或派遣人员用工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将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五、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
3、 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4、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5、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行使行政执法权)。
六、待遇
被招募的城管巡管员待遇为:月基本工资为不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负担的保险部分)、考核奖、各项社会保险,预计总额为2000至2200元。
咨询电话:0533-2210052
张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一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