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枣庄市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枣庄事业单位招聘网2012年4月17日讯:为解决台儿庄区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问题,根据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室字〔2007〕32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台儿庄区委、区政府同意,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对象
2012年台儿庄区计划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50名。招聘人员范围为全国“211工程”和“985工程”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脱产学习人员)。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学历及专业要求见《台儿庄区201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三证”齐全,且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有专著出版或有论文在国家级杂志发表,或参与和专业相关的课题研究且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
(三)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工程”或“985工程”高校的,院校排名居前或所学专业为院校重点建设学科的。
三、招聘方式
台儿庄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采取面谈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面谈工作由用人单位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考核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实施。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即日起至2012年4月27日。符合上述条件且自愿到台儿庄区工作的毕业生如实填写《台儿庄区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寄送至台儿庄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台儿庄区金光路75号,邮编:277400),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tezrc@126.com。
(2)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12年4月30日。由用人单位到有关高校组织报名,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所需材料
主要包括:(1)《台儿庄区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各1份,3张1寸免冠近照。《台儿庄区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可以在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ezrsrc.gov.cn)下载;(2)相关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交档案管理证明原件及毕业证(含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含学士学位证)、报到证复印件。
报名人员如有发表的论文、参与的课题研究及参加的社会实践情况应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寄送纸质报名材料的,视作放弃。
3、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采取证件审查、档案审查和网上学历验证等方式;在职人员报名的,还应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
(二)面谈与考核
面谈与考核工作在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及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1、面谈。由用人单位与报名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和沟通,着重于了解报名人员的就业意向和专业技能知识。具体面谈内容由用人单位自行掌握。
面谈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谈情况,初步拟定聘用人选,并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初选人员名单报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适应工作岗位职责要求的能力和应聘资格。
考核由台儿庄区纪委、台儿庄区委组织部、台儿庄区编办和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实施。原则上于5月30日前结束,同时将考核结果报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三)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五)录用后的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间,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工资标准。
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和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合格的,使用事业编制;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
五、监督和检查
此次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它
未尽事宜,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2-6618359。
附件:1、台儿庄区事业单位201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2、台儿庄区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