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菏泽市曹县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简章
曹县,山东省首批20个省管县之一 ,位于山东省西南部,地处鲁、豫两省八县交界处,是东部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梯次转移的桥头堡和承接带。
招聘信息
菏泽事业单位招聘网2012年3月9日讯: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发〔2006〕23号)、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的通知》(菏人发〔2007〕39号)精神,经中共曹县县委、曹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我校公开招聘10名全日制研究生(城市资源管理与城乡规划、土建类、地理科学类、地矿类、金融类、审计类专业优先),地矿类本科生也可报名。
一、招聘对象
2012年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凡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本科生)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2年3月 8日至3月 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宁夏路308号)8256房间
(一)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本人(不准请人代替报考)需提交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周内)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清晰照片2张、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院校出具的所学科目考试成绩表。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本科生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12年3月 8日至3月 9日
面试地点:青岛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宁夏路308号)8256房间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全日制本科生笔试成绩低于65分(不含65分)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若分数相同,将另行安排面试。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根据鲁发[2011]19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菏泽加快科学发展的意见》第二条7款“十二五期间,具有研究生以上学位、学历的人员到菏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其工资从工作之日起5年内由省财政按国家标准全额负担”的规定,被聘用人员享受省委、省政府支持菏泽科学发展的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县人社局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招聘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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