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菏泽市事业单位招收治安防暴协勤人员简章
菏泽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10月10日讯: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经牡丹公安分局研究,并报请牡丹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收治安防暴协勤人员50名。有关招录事项如下:
一、招收人员范围
牡丹区农业或非农业户口人员。
二、招收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热爱治安保卫工作。
2、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
3、年龄18—22周岁,高中以上文化,具有牡丹区户口的未婚男性青年。
4、直系亲属无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
(二)身体条件
1、身高1.72米以上。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双眼裸视力在1.0以上、无纹身、无重大病史。
(三)优先录用条件
1、军队退伍人员。
2、大中专以上学历。
3、会汽车驾驶技术。
4、中共党员。
5、在体育、文艺方面有特长或服役期间在军事大比武取得名次的。
三、工作职责
1、在牡丹区城区主要街道进行治安巡逻;
2、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
3、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及警卫工作;
4、协助做好其他公安管理工作。
四、管理
1、对治安防暴协勤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统一食宿。
2、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绩效考核办法》,对治安防暴协勤人员施行奖励加分和惩罚扣分的考核办法。
五、待遇
1、治安防暴协勤人员每月工资15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2、按国家规定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发放服装,提供住宿。
六、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日至2011年10月20日。
2、报名地点: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治安防暴队办公室(公安局院内南二楼)。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近期一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三张。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张警官 15550180173 3332949
杨警官 15550180097 3332949
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