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菏泽市巨野县事业单位招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实施方案
菏泽事业单位招聘网2011年9月9日讯: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的规定及《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2007]39号)有关规定和2011年的增人计划,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为我县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镇(区、办)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25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25名)
本次招聘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妇科女医生2名、男科医生1名;镇(区、办)计划生育服务站妇科女医生22名[附:各镇(区、办)所需妇科女医生人数]。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镇(区、办)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已在我县报到、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普通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招聘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资格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3)、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 13 日--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2、报名地点:巨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四楼人事科(招商街中段)。
3、现场信息确认:报名人员必须进行现场信息确认,不参加信息确认者按弃权对待。信息确认时间为2011年9月 1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并现场采集个人基本信息,信息确认时需提供下列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以及有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同时携带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名的介绍信;已婚的报考人员同时携带由县级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4、注意事项:
(1)凡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须交考务费80元(收取标准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执行)。
(2)报名时须留下常用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以便相关事宜的联系。
(3)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需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1年9月1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7:00,凭报名者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闭卷书面答题方式;
2、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适应本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
3、评分标准: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加5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加10分,计入个人总成绩,不重复加分。
4、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聘用方法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按以下条件依次确定名次和人选:1、已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者;2、特困家庭毕业生;3、第一学历较高者;4、专业技术资格较高者;5、从事临床工作较长者;6、年龄小者。
拟聘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选择确定工作单位去向。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和拟定去向,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7天,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招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或调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后的待遇
试用期内,聘用人员每月享受800元生活补贴,由所聘单位负责发放。试用期满正式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同类在职人员的同等待遇。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的组织领导工作,工作人员从县人社局、计生局等部门抽调,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
监督电话:0530-8212813
咨询电话:0530-8360821、8227819
附:各镇区所需妇科女医生人数(22名):
太平镇2人 董官屯2人 陶庙镇2人 核桃园2人
开发区2人
田庄镇1人 永丰办1人 龙固镇1人 柳林镇1人
万丰镇1人 营里镇1人 章缝镇1人 大义镇1人
谢集镇1人 独山镇1人 麒麟镇1人 凤凰办1人
巨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巨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